【失序的繼承者】二次繼承房產忍6年才能賣 否則高額稅金嚇到吃手手

發佈日期:2022/11/25  【文/楊茲珺】
【文/楊茲珺】嫁到海外多年的黃小姐是家中獨生女,前年遭逢父親過世,留下一間持有20年的市中心老屋,母女倆繼承房屋各一半產權,未料半年後母親也撒手人間,黃小姐考量跨海管理房產不易而決定賣屋,但從媽媽這邊二次繼承的1/2房產,賣屋時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,由於繼承而來的持有成本太低、加上持有時間太短,導致稅率高達45%,看到稅單的她驚嚇連連。

子女展現孝心 房產登記給媽媽 
黃小姐以事後諸葛的角度回想:「如果當初有人可以告訴我們二次繼承會產生高額稅負,也許媽媽會願意拋棄繼承。」對此,鴻毅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謝志明卻說,生死無法預期,當另一半離世後,如果是資產較少的配偶,反而會對財務特別沒有安全感,實務上來說,很少有獨留的長輩會為了幫後代減省稅負而拋棄繼承,反而有不少孩子為了讓長輩安心,選擇把房產直接登記給媽媽。

謝志明表示,子女展現孝道是美德,但根據房地合一稅規定,如果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若持有未滿10年,就適用稅率15%~45%,持有年限愈短,稅率愈高。也就是說,如果把房產全部留給高齡的媽媽,日後再次繼承勢必就要拉長持有時間逾10年,售出時才能降低稅率至15%。

登記自用宅設籍6年 稅率降到10%
另一種解套的方式,就是將房屋登記為自用住宅、並且不得出租,把戶籍遷入、設籍滿連續6年,這樣就可以把稅率降到10%。舉例來說,在2016年1月1日後、連續二次繼承房產的孩子,若能持有6年後出售,假設售價為2100萬元,減去公告現值1000萬元,再扣除400萬元所得免稅額,總計約700萬元獲利所得作為稅基,乘以稅率10%,須繳納稅額僅為70萬元;如果持有不到2年隨即出售,則沒有所得免稅額優惠,且稅率高達45%,房地合一稅高達495萬元。

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 巧避房地合一稅
地政士林筱涵則建議,若是為了讓長輩安心,父親去世時,也可以讓媽媽行使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」,媽媽先分得2人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,剩下的再讓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,這樣做有兩大節稅效果,一是媽媽所分配到的財產差額,不需被課徵遺產稅。另外,日後若媽媽也不幸離世,其名下的房產仍視同在2016年前取得,這樣繼承人再出售時就可以避開房地合一稅。

不過,這樣的做法有個前提,「最好是土地持分較少的大樓公寓,不可以是很大筆的土地,而且媽媽也沒有打算要出售」,因為如果是大筆土地使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取得,那麼取得時間將回溯到父親最原始的購地時間,如果持有時間長達20~30年,售出時將產生高額的土地增值稅,恐怕就會省了遺產稅、賠了增值稅,所以務必小心試算。

資料來源: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