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颱風天上班,老闆要注意什麼避免觸法?

發佈日期:2019/07/18  【官方小編】
每到颱風天總是兩樣情,上班族期待放颱風假,但多數老闆會希望正常上班避免營業損失。事實上,大家口中的颱風假並非法定的放假日,而是行政院公布的停止上班上課標準。去年就有名網友在新聞宣布放颱風天停班當天,老闆傳簡訊告知要扣一天特休,究竟這老闆的作法是否合法呢?

其實,停班停課只適用於公家機關和學校(註),對民間企業沒有效力,因此勞動部建議,企業如果因業務性質需要員工颱風天出勤上班,應事先約定出勤和給薪標準,但規定仍然要符合勞動部訂定的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並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避免後續有爭議。
讓我們透過三個問題來解答颱風天出勤的相關法規:

Q:可以要求員工颱風天上班?

A:要看公司有無事先約定出勤上班。如果有事先約定,則依照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;如果沒有事先約定,當員工的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有宣布停班時,員工有權利不上班,老闆也不可強迫員工出勤。

Q:颱風天該如何計薪?老闆可以要求員工補班嗎?

A:員工如果照常上班,按前面提到的要點第7點,老闆應照給薪資,也建議老闆宜加給工資,並提供交通津貼補助。員工如果依停班宣布未去上班,或因災害導致交通阻塞而遲到、無法上班時,按要點第6、第7點規定,老闆不宜扣薪,且不得記遲到/曠職、要求請事假/補班/特休、扣全勤獎金或解僱。而本篇文章開頭的案例,勞基法有規定特休應由員工排定,因此該老闆強制員工請特休的作法已明顯違法!

Q:員工在颱風天上班發生意外,老闆須負什麼責任?

A:員工在工作時或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、災害,屬於職業災害,老闆應依勞基法§59規定給予補償。

雖然目前颱風天放假,老闆如果不給薪並不違法,但小編還是有聽說一些佛心企業在颱風天因擔心員工安危,直接宣布放假但薪資照給。企業是否照顧員工,其實可以從小細節看出來。也提醒老闆們,如果您給的福利是優於法規的,應多讓員工清楚了解,除了可以讓員工感受到被照顧的心意,對勞雇關係也會有正面的影響!

註:依行政院訂定的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第2條,該辦法只適用在政府各級機關及公、私立學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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